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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东汉光武帝刘秀做大司马时,有一回其府中的家奴犯了军法,被军市令祭遵下令杀掉。刘秀很生气,命令部下将祭遵收押。当时,主簿陈副规劝刘秀道:“主公一向希望能够军容整齐,纪律严明,现在祭遵依法办事,正是遵行军令的表现,怎么能怪罪他呢?”刘秀听了这话很高兴,不但赦免了祭遵,而且让他担任刺奸将军一职,又对军官们说:“你们要多避让祭遵啊!我府中的家奴犯法,他尚且将其斩杀,可见他的公正无私,他肯定不会对你们有所偏袒的。”

评译

  赏罚果断分明,军令才可以推行;军令畅行无阻,主上才会具有威严。正因如此刘秀才能平定四方,统一国家。

注释
①刘秀:汉宗室,新朝末年起兵反王莽,为更始帝封为大司马,后自立称帝,建立东汉,谥光武,庙号世祖。
②大司马:汉时掌全国军政的官。
③舍中儿:府中的家奴。
④祭遵:随刘秀起兵诸将之一,后以功封侯,为东汉开国勋臣。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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