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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明孝宗弘治十年,朝廷命令户部刘大夏到边境掌理粮饷。有人说:“北方的粮草,大半属于宦官的子弟经营,您一向与这些亲贵不合,恐怕免不了因刚直而招来祸害。”刘大夏说:“做事要讲求合理而不能硬来,等我到那里以后自然会想得出办法。”刘大夏到任后请来边境上的地方父老,早晚和他们研究,于是完全掌握了处理的要领。有一天,刘大夏在交通要道上贴出告示说:“某仓库缺少米粮若干石,每石给官价若干元,凡是境内外的官吏、人民或商人,只要愿意运米十石以上、草一百束以上的都批准。”虽是官宦子弟也不禁止。不到两个月,仓库都满了,因为以往运送米粮得高达一百石、草高达一千束才得批准,因而一边百姓无力竞争,只能由少数官宦子弟相互争取,加以垄断,买入边境上的粮草,陆续运来,利润高达五成。自从订立这个办法,有粮草的人家可以自己运送,宦官子弟虽然想收买,也买不到,于是公家得到更多的粮草,民家则得到相当的利润。

评译
  刘大夏的方法实在很好,然而假使不请边境上的父老来早晚研究,怎么能知道?能如此虚心请教,真心听从善言,有什么事做不好?有什么事成不了呢?从前唐朝人把御史台的座席看成“痴床”,说一坐上这个床,就骄傲自得,使人如白痴一般。当今朝廷官员都是坐在这样的痴床上,民间的利病怎么能传给皇帝知道呢?

注释
①先辈:指参与边饷的朝中老一辈官僚。
②讲究:议论、探讨。
③充轫:充满。
④十五:十分之五,即一半的利润。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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