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黄帝问道:疾病有标和本的分别,刺法有逆和从的不同,是怎么回事?
岐伯回答说:大凡针刺的准则,必须辨别其阴阳属性,联系其前后关系,恰当地运用逆治和从治,灵活地处理治疗中的标本先后关系。所以说有的病在标就治标,有的病在本就治本,有的病在本却治标,有的病在标却治本。在治疗上,有治标而缓解的,有治本而见效的,有逆治而痊愈的,有从治而成功的。所以懂得了逆治和从治的原则,便能进行真确的治疗而不必疑虑;知道了标本之间的轻重缓急,治疗时就能万举万当;如果不知标本,那就是盲目行事了。
关于阴阳、逆从、标本的道理,看起来很小,而应用的价值却很大,所以谈一个阴阳标本逆从的道理,就可以知道许多疾病的利害关系;由少可以推多,执简可以驭繁,所以一句话可以概括许多事物的道理。从浅显入手可以推知深微,观察目前的现象可以了解它的过去和未来。不过,讲标本的道理是容易的,可运用起来就比较难了。迎着病邪而泻的方法就是“逆”治,顺应经气而补的方法就是“从”治。
先患某病而后发生气血逆适的,先治其本;先气血逆乱而后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寒而后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病而后生寒的,先治其本。先有热而后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热而后生中满腹胀的,先治其标。先有某病而后发生泄泻的,先治其本;先有泄泻而后发生疾病的,先治其本。必须先把泄泻调治好,然后再治其他病。先患某病而后发生中满腹胀的,先治其标;先患中满腹胀而后出现烦心的,先治其本。人体疾病过程中有邪气和正气的相互作用,凡是出现了大小便不利的,先通利大小便以治其标;大小便通利则治其本病。疾病发作表现为有余,就用“本而标之”的治法,即先祛邪以治其本,后调理气血、恢复生理功能以治其标;疾病发作表现为正气不足,就用“标而本之”的治法,即先祛以治其本,后调理气血、恢复生理功能以治其标;疾病发作表现为正气不足,就用“标而本之”的治法,即先固护正气防止虚脱以治其标,后祛除邪气以治其本。总之,必须谨慎地观察疾病的轻重深浅和缓解期与发作期中标本缓急的不同,用心调理;凡病轻的,缓解期的,可以标本同治;凡病重的,或发作期,应当采用专一的治本或指标的方法。另外,如果先有大小便不利而后并发其他疾病的,应当先治其本病。
大凡疾病的传变,心病先发心痛,过一日病传于肺而咳嗽;再过三日病传入肝而胁肋胀痛;再过五日病传入脾而大便闭塞不通、身体疼痛沉重;再过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半夜,夏天死于中午。
肺病先发喘咳,三日不好则病传于肝,则胁肋胀满疼痛;再过一日病邪传脾,则身体沉重疼痛;再过五日病邪传胃,则发生腹胀。再过十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日落之时,夏天死于日出之时。
肝病则先头疼目眩,胁肋胀满,三日后病传于脾而身体沉重疼痛;再过五日病穿于胃,产生腹胀;再过三日病传于肾,产生腰脊少腹疼痛,,腿胫发酸;再过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日落之时,夏天死于吃早饭的时候。
脾病则先身体沉重疼痛,一日后病邪传入于胃,发生腹胀;再过二日病邪传于肾,发生少腹腰椎疼痛,腿胫发酸;再过三日病邪入膀胱,发生背脊筋骨疼痛,小便不通;再过十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申时之后,夏天死于寅时之后。
肾病则先少腹腰脊疼痛,腿胫发酸,三日病邪后病邪传入膀胱,发生背脊筋骨疼痛,小便不通;再过三日病邪传入于胃,产生腹胀;再过三日病邪传于肝,发生两胁胀痛;再过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天亮,夏天死于黄昏。
胃病则心腹部胀满,五日后病邪传于肾,发生少腹腰脊疼痛,腿胫发酸;再过三日病邪传入膀胱,发生背脊筋骨疼痛,小便不通;再过五日病邪传于脾,则身体沉重;再过六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半夜之后,夏天死于午后。
膀胱发病则先小便不通,五日后病邪传于肾,发生少腹胀满,腰脊疼痛腿胫发酸;再过一日病邪传入于胃,发生腹胀;再过一日病邪传于脾,发生身体疼痛;再过二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半夜后,夏天死于下午。
各种疾病按次序这样相传,正如上面所说的,都有一定的死期,不可以用针刺治疗;假如是间脏相传就不易再传下去,即使传过三脏、四脏,还是可以用针刺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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