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原文】
刘秀为大司马时,舍中儿犯法,军市令祭遵格杀之。秀怒,命取遵,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秀悦,乃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避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将也!”
[冯述评]
罚必则令行,令行则主尊,世祖所以能定四方之难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东汉光武帝刘秀做大司马时,有一回其府中的家奴犯了军法,被军市令祭遵下令杀掉。刘秀很生气,命令部下将祭遵收押。当时,主簿陈副规劝刘秀道:“主公一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