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原文】
郑良霄既诛,国人相惊,或梦伯有[良霄字]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驷带及公孙段果如期卒,国人益大惧。子产立公孙泄[泄,子孔子,孔前见诛]及良止[良霄子]以抚之,乃止。子太叔问其故,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太叔曰:“公孙何为?”子产曰:“说也。”[以厉故立后,非正,故并立泄,比于继绝之义,以解说于民。]
[冯述评]
不但通于人鬼之故,尤妙在立泄一着。鬼道而人行之,真能务民义而不惑于鬼神者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秋郑简公二十三年(前543)时,大夫良霄因专权,被驷带、公孙段等诸大夫群起而诛杀。然七年之后,郑国又有人因此事受到惊扰。有人在梦中见伯有(良霄字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