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原文】
先是浙民岁输丁钱绢,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虞公允文闻之恻然,访知江渚有荻场利甚溥,而为世家及浮屠所私。公令有司籍其数以闻,请以代输民之身丁钱。符下日,民欢呼鼓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乐。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朝时,先前浙江人民都须缴纳丝绸为丁口税,人民负担不起,往往生了儿子就丢弃,或是还没有长成就杀掉。虞允文(仁寿人,字彬甫)知道这个情形,十分不忍,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