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开元十五年(727),李白27岁时,在安陆(今湖北省)与故相许圉师的孙女结婚。开元十八年(740),许氏夫人去世。约于天宝四年(745),李白被玄宗赐金还山的第二年,在梁苑(今河南商丘市)与武后时宰相宗楚客的孙女结婚。此诗约是天宝十二年,李白在秋浦时代妻宗氏的语气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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