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苏轼于嘉祐六年(1061年)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今陕西凤翔)府判官。次年,开始修建房舍,并在公馆北面建了一座亭子,作为休息之所。这年春天久早不雨,亭子建成时,碰巧下了一场大雨,民众欢欣,于是作者为此亭命名为“喜雨亭”,并写下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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