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这首诗就是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使“握军要者切齿”的那一篇,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前后,地点在鄠县(今陕西户县)的杜家庄。此时作者于长安任左拾遗。中唐时期,宦官擅权的问题非常严重,他们把持朝政,气焰嚣张,到处扰民掠物,百姓敢怒不敢言;甚至挟持皇帝,废立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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