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此词写作背景有两说,一是以为作者在滞留青州时写给移守莱州的丈夫;一是以为作者在赴莱州途中的昌乐馆写给留居青州的姊妹们。龚克昌《谈〈蝶恋花·晚止昌乐馆寄姊妹〉》以为,当以后者说为胜。理由是:一、元代刘应李《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丙案卷凹收此词,题为《晚止昌乐馆寄姊妹》。但刘氏对作者失考,归入无名氏;其实,在此之前,也即在宋代曾慥的《乐府雅词》里,已标明此词为李易安作;曾氏生活年代与作者同时,其说当较可信,正可补正刘氏将此词编入无名氏之误。而以为此词为清照思夫念旧之作均出后代,殊无实据。二、词中出现的“人道山长山又断,萧萧微雨闻孤馆”句,与所标“晚止昌乐馆寄姊妹”题意正合,以词中所流露的也恰是作者身处旅途中的口气,和寄宿孤馆中的心境。因此,断此词为作者寄姊妹之作,当较近是。
平慧善《李清照诗文词选译》认为,公元1121年(宣和三年辛丑)八月间,李清照自青州赴莱州,途经昌乐宿馆。作此词奇姊妹。
根据陈祖美《李清照简明年表》,此词作于公元1121年9月中旬。公元1120年(北宋宣和二年庚子)赵明诚知莱州,李清照未与之同去,仍居青州。公元1121年(宣和三年辛丑)秋天次年起身赴莱州与丈夫团聚,行到昌乐,遇雨宿于旅馆中,一时难以见到久别的丈夫,又思念家中姊妹,在寂寞凄苦中写了这首《蝶恋花·晚止昌乐馆寄姊妹》。
参考资料: